錯過今年最想要的工作

>> 2008年3月3日 星期一

畢業卻令人沉重,尋找藝術相關的工作似乎十分困難
已經有了出國的準備,但是在這一年的準備期中
仍希望可以得到想要的工作,
最令人難過的便是一份文建會綠島人權園區的藝術工作
一個人一輩子很少會出現,自己喜愛且觀注的議題可以結合工作
然而,工作是不等人的!令人無言....
雖然無法如期在畢業前應徵此份工作,但仍有許多的想法
附上,我原本要應徵的短文,也算陳述了內心的想法

綠島文化園區之「三不一沒有」
台灣目前的文化園區規劃,時常給人感覺是一樣的文化政策不斷的套招,對於目前仍然尚未完整開放的園區,筆者認為最重要的並非在於急切的發展建議,而是觀察已經發生的問題,從其中思索解決之道。身為亞洲首座的人權藝術園區,由簡入繁的過程中該如何掌握其中的美學原則?如何以台灣文化本身的獨特性為籌設方向,跳脫現有的藝術園區模式,才是規劃一個亞洲最獨特人權藝術園區永續經營的最大挑戰。
一)不將一般古蹟重建模式,套用綠島監獄遺址之修護工程。
當紀念物的歷史痕跡,在未考證並思考整體建築氛圍而被任意變動,如鹿港的不見天街,改建為種滿小葉欖仁的觀光街景,與景美園區內的改建牢房中,令人不可置信的原木地板,其歷史紀念價值形同斷裂,正是最嚴厲的負面例子。最佳的修復古蹟工作,應該是由原本建築物建材中取材,以求還原建築物本身的原始氛圍,老舊的灰泥牆,宜使用老式的灰泥抹平,磚砌與不同材質的碎石牆也都力求用類似原本材質,來減緩建築物因新舊不接而引起美感衝突,扎實的文史收集正是為了提供修護而存在。另外,所有與修理相關的措施如修補和取代等,都必須是「可以拆開還原的」。 負責保存的人員,應該和建築結構師或化學分析家共同根據古蹟建築物的特性設計完整計劃。例如,例用x光及化學檢測確定建材特性與損壞處,一種「修理優於更新」反覆施行保養原則的修護,或許更適合此類園區式的歷史古蹟群,其它包括園內小徑與植物也必須持續留意照顧。
(二)不將人權藝術活動,等同於休閒活動
文建會「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文化政策,面臨最大的問題在於無法真正的融入一般民眾的文化生活。如同藝術家爭取曝光的展覽策略,如何在運用大眾媒體來增加國人對人權文化園區的認同,是一門重要的功課。然而,大眾媒體的最大特色在於它吸收所有的風格,所以運用大眾傳媒時必需有所堅持。一個具有人文價值的藝術園區,不需要成為參觀人數第一的園區,而是要成為“獨特”的人文藝術園區。如同德國猶太博物館其獨特哀悼氛圍,或是Horst Hoheisel將公共紀錄物,以一種逆紀念物形式融合於景觀中;還有Maya Lin的知名越戰紀念碑,不只拉近了觀者的距離,也同時維持了公共紀念區的嚴肅性。這都說明了,公共性與私人性之間的批評距離,正是此類藝術園區的要點,傳遞出藝術本質上的終極關懷,觀者自會有所感動。重點不在於累積入園人數,而是將園區的獨特性展現出來,發人省思的活動並不見得無法集聚群眾,牽手二二八活動及入聯公投在紐約,都引起國人大量主動參與。這是因為群眾認同自己的選擇,同理可證,對於人權文化的參與也應該以爭取群眾認同為文化活動的設計目標。
(三)不局限綠島人權博物館館的可能性  
藝術作品所傳遞的自由人權訊息只是一種媒介,藉由藝術品的意識形態,來引發一些無法控制甚至於是尚未發現的心靈。園區本身的建築物便是最好的集體記憶展示場域,它的人權精神是經其展出地點被強調出來,將空間本身視做當時在白色恐怖下台灣人的歷史故事來銓釋,將整個建築視為是一個介於建築學和雕塑間的藝術作品。建議園區發展為以藝術為取向的人權文化園區,藝術史上有許多藝術家投注於此類議題,而藝術作品與觀者鑑識時的所形成的個人沉思空間,更加呼應了原本園區欲傳遞的意識形態。正如柯比意式的「散步建築」來展現園區精神,如能再搭配設置具有代表性的永久裝置藝術,如德國猶太博物館中,以色列藝術家Menashe Kadishman鋪滿面孔的永久性裝置展覽,引起觀者深刻的省思與感觸。又或者如同George Segal具有人權訴求的雕塑群像作品,引導出反省和沉思的力量,藝術無法為政治做多少事,但是回應政治的掙扎,卻可為藝術作許多事。利用藝術來保留集體的歷史記憶讓觀者在園區中,感受當年台灣人所遭受的不公平人權對待,將園區塑造為“可以閱讀的藝術品”一種環境藝術的展現。園區的設立,正是一種抗議藝術的落實。
「人權文化園區」在規劃上,本文除了反思目前園區是否落實當初的規劃方向外,也希望找出一條連接文化藝術園區和社區居民的連線,使得人權藝術能真正落實到居民的生活之中不致成為菁英文化,進而建議規劃一文化街區,發展文化產業,包括:
(1)發展園區意象為主體的相關商品
(2)推廣綠島產業與藝文、文創業者、並且與地方藝術家合作
(3)發展人權文化相關主題,以故事化發展人權博物館品牌、善用當時的相關舊照片、圖騰加以授權運用
(4)結合地方聯合票券的門票策略( 一日券)
(5)突顯人權文化主題並結合週邊商家的整體規劃
(四)沒有教育不了的觀眾,只有令人傻眼的美學素養
筆者認為文化園區,在台灣往往落入政府高調的文化訴求中,卻忘了園區身負的社會藝術教育功能,主要訴求在於“人本”。一座文化園區最大的成就並非取決於展覽的成功與否,而是在於觀者藉由文化園區所喚醒的人權思維及文化認同。
然而,國內對於文化產業的專業性,卻往往落入缺乏法令規範及投標競價的循環中,文化執行者如果都無法尊重且喜愛其文化,又如何要求觀眾有所感動?以致於國人參觀文化園區的美學素養,直接影響了各方面的藝文訴求,或許對於一般文化園區的經營上,必需考量整體園區的附加觀光價值。但是,對於人權文化園區而言,最大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具有深度的文化價值。如果觀眾是為了尋求歡樂而來到園區,那麼或許他們可以考慮到六福村得到娛樂價值。這樣的說法,並非預設觀眾的立場,而是更加尊重那些對人權文化園區有所認同的觀眾。正因如此,我們必需重視其教育功能,除了園區內的文教互動策略外,也必需設計相關主題的藝術教育活動與課程,並且結合九年一貫藝術人文課程,達到人權文化的全人教育理想。我們期許綠島文化園區成為具有與社區、學校結合的博物館館特質,改善綠島附近舊市區文化環境,同時也成為台灣人權文化,社區發展與藝術教育結合之典鎚。所以必需多加規劃與社區脈絡相關的展覽或活動,將園區廣場讓居民自由利用,又或者推動當地藝術義工社群,建立當地民眾對於園區的認同感。另外,也必需加強園區的國際性視夥,建築物內部需附加外文介面來詳述園區歷史脈絡,呈現出台灣當時的文化歷史記憶,尋找一種普遍性的認同情感。
  
綠島文化園區之「三不一沒有」,或是只是陳述部份的外部觀察,卻也希望由意識形態下沒有說明的部分出發,來完善未來文化園區的整體設置。對我而言,國內擁有如此重視人權思維的文化園區,代表了國家進步的無限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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